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傑出校友選拔

臺中市立臺中女子高級中等學校傑出校友遴選實施要點

98.06.15行政會議通過

98.06.26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第一次修訂

108.3.4行政會議通過

108.4.3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修訂表格

壹、   宗旨:為宏揚本校優良學風,鼓勵並肯定歷屆校友關懷母校熱心公益,對國家

社會有特殊貢獻或傑出成就者,以樹立楷模,激勵後進,發揚綠苑之光,

特訂定本辦法。

貳、   選拔條件:凡本校之畢業校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得被推薦為候選人;其被推薦次數不限,但當選以一次為限。

一、       類:從事學術研究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
二、       類:從事教育工作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
三、       類:從事政治活動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
四、       類:服務於行政機關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
五、       類:從事各類企業,或任職公司行號,有具體卓越貢獻者。

六、       類:從事各類社會服務工作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
七、   捐資興學類:對母校捐資興學有具體貢獻者。

八、         他:在專業領域表現優異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
參、   選拔方式:

一、   定期辦理(每逢校慶五、十週年)選拔傑出校友活動。

二、   由校長邀請行政主管(5)、教師代表(含退休教師)(5)、家長代表(3人)、校友代表(5人)、社會公正人士(2人)等21人組成「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」審查決定,並由校長兼任主任委員。

三、   委員會之委員若為候選人,應予迴避。

四、   每期傑出校友當選人數以20人為限,如遇特殊慶典經遴選委員會決議後,可增加人數。

肆、   推薦方式:

一、   本校相關人員推薦。

二、   被推薦人之服務機關首長推薦。

三、   校友會推薦。

四、   自我推薦。

伍、 表揚方式:

一、   於當年校慶典禮表揚,由校長頒贈傑出校友獎牌,以資鼓勵。其具體事蹟刊登於本校刊物及網頁,並廣為宣揚。

二、   邀請傑出校友於師生集會時,傳承其成功之心路歷程,以砥礪後進學子。

陸、 承辦單位:圖書館

柒、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傑出校友推薦google表單https://forms.gle/YGdjuoLJ7cCLfnWj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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