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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畫內容

105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造實驗室-

國立臺中女子高級中學Fab Lab營運推廣實施計畫


1056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50050452F號函核定

壹、      依據

 

一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1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40147343號函核定之「105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3D列印普及培育計畫」。

 

 

二、高級中等學校創意自造推動計畫。

貳、 計畫源起

1033月份行政院長對外談話,希望扶植台灣3D產業發展,提出了在校園中建置3D設備的政策構想,並交由行政院研提具體執行方案。計畫中除了在各級學校普及相關設備,更進一步希望推動積極參與世界性組織,促使學習3D技術之外也能了解國際趨勢,一方面拓展知識智能,另一方面更可以養成與國際對話的能力。據此,研擬引進由美國MIT(麻省理工學院)發起Fab Lab的實驗室模式及其教育推廣概念,創造可供參與者自行設計製造創作作品的空間。為了實現這一個具有前瞻性,且將會影響台灣未來先進技術產業發展的想法,培育更多人才,教育部規劃至109年度後達22縣市均至少有1所高級中等學校建置為自造實驗室之目標,以利城鄉資源均衡及區域資源整合,並發揮種子效應推廣創客自造者教學成效至區域內學校。

由於新科技的推陳出新,急遽改變了生活內涵,同時也改變了我們參與世界的方法,過去僅是2D平面的思考模式,在3D時代來臨時使我們面對更多的挑戰。為了面對新一波科技潮流衝擊,教育部以當前國內已發展的最新3D列印技術作為主體,規劃創意自造推動計畫,以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為基地,發展與學校課程銜接的普及化推廣計畫,透過逐年增設自造實驗室等策略,落實創意自造行動,期許師生透過創意激發,培育更多的相關人才。

自造實驗室Fab Lab (Fabrication Laboratory)為了實現數位製造能力的普及化,建置開放的實驗室空間,透過數位自造工具機的推廣,與在地民眾分享、互相學習,鼓勵動手實作與知識共享的實體社群,讓人人都有機會成為一個創客(Maker)自造者。這是一個經由美國麻省理工學院(MIT)開設的一堂「如何製造任何東西」課程所提創的Fab Lab概念,具體強調「動手做(Make)、學習(Learn)、分享(Share)」作為Fab Lab的三大核心精神。Fab Lab共通的數位製造機具設備:包含3D印表機、3D掃描儀、雷射切割機(Laser Cutter)、電腦割字機(Vinyl Cutter)、小型CNC、工具機及電子工作設備等,提供參與者自行設計、製造、創作作品的空間。在此參與者可彼此分享創作的知識及自造的作品,充分發揮分享與共好的精神。

本校自造實驗室將擔任臺中市區域創客教育推動實驗中心之角色,服務對象為臺中市高級中等學校師生,並擴大服務範圍至區域內各級學校,辦理研習、工作坊、營隊及競賽等多元化推廣體驗活動,以創新的推廣模式,推動臺中市校園自造者運動。

參、 目標

一、培育人才:積極推動區域自造者運動,培育學生成為創意思考、做中學之創新人才。

二、創意設計:透過體驗學習及創意發想,引導學生思考,帶動創意設計觀念,鼓勵學生創新創意設計,同時創造社會多元價值。

三、推廣服務:提供區域內學校師生之學習資源,推廣自造者運動及創客教育成效。並藉由各級學校、本地或國際性等Fab Lab組織,透過網絡串聯,連結不同學校、地區或國家之多元特色的Fab Lab來合作交流及資訊分享。

肆、 辦理單位
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

二、主辦單位:國立臺中女子高級中學

三、協辦單位:國立中興大學機械系、環球科技大學多媒體動畫設計系、逢甲大學工業工程系、翰尼斯企業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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