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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案計畫 / 地理學科中心
地理學科中心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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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成立目的:

教育部為推廣95年普通高中地理科課程綱要,蒐集全國第一線之地理教師對課程綱要之意見,並據以作為規劃99年正式課程綱要之參考,特指定國立台中女中規劃成立地理學科中心。本學科中心遵照教育部『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學科教學中心實施計畫』中規定成立,主要目的在協助課程推廣、教師在職進修,及蒐集課程綱要實施經驗以作為99學年度新課程綱要修訂之參考,並欲藉此中心之建置,建立高中地理學科本位之專業重鎮,透過各類課程專責研發機制的建立,作為課程及教學專業發展的基石。

二、組織架構

地理學科中心以工作坊的型態進行組織分工。由本校校長擔任學科教學中心主任,教務主任擔任研究主持人,聘請本校及鄰近高中有意願之地理教師共同組成學科中心委員會,負責提供學科教學中心所需之專業協助。相關組織架構如右圖:校長擔任學科教學中心主任,負責督導中心各項業務,教務主任為計畫主持人,規劃中心整體業務,並執行推動工作。本校三位地理教師於計畫初期四個月內擔任研究員,負責推動學科教學中心系統初期相關業務。另聘請六位地理教師為委員,協助承辦相關業務。為順利展開課程綱要之推廣與教師研習,另聘請大學地理系相關教授擔任諮詢委員,藉由意見的提供或指導教師研習來提升教師專業,並順利銜接課程綱要內容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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