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立臺中女子高級中等學校傑出校友遴選實施要點
98.06.15行政會議通過
98.06.26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第一次修訂
108.3.4行政會議通過
108.4.3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修訂表格
壹、 宗旨:為宏揚本校優良學風,鼓勵並肯定歷屆校友關懷母校熱心公益,對國家
社會有特殊貢獻或傑出成就者,以樹立楷模,激勵後進,發揚綠苑之光,
特訂定本辦法。
貳、 選拔條件:凡本校之畢業校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得被推薦為候選人;其被推薦次數不限,但當選以一次為限。
一、 學 術 類:從事學術研究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二、 教 育 類:從事教育工作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三、 政 治 類:從事政治活動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四、 行 政 類:服務於行政機關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五、 企 業 類:從事各類企業,或任職公司行號,有具體卓越貢獻者。
六、 服 務 類:從事各類社會服務工作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七、 捐資興學類:對母校捐資興學有具體貢獻者。
八、 其 他:在專業領域表現優異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參、 選拔方式:
一、 定期辦理(每逢校慶五、十週年)選拔傑出校友活動。
二、 由校長邀請行政主管(5人)、教師代表(含退休教師)(5人)、家長代表(3人)、校友代表(5人)、社會公正人士(2人)等21人組成「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」審查決定,並由校長兼任主任委員。
三、 委員會之委員若為候選人,應予迴避。
四、 每期傑出校友當選人數以20人為限,如遇特殊慶典經遴選委員會決議後,可增加人數。
肆、 推薦方式:
一、 本校相關人員推薦。
二、 被推薦人之服務機關首長推薦。
三、 校友會推薦。
四、 自我推薦。
伍、 表揚方式:
一、 於當年校慶典禮表揚,由校長頒贈傑出校友獎牌,以資鼓勵。其具體事蹟刊登於本校刊物及網頁,並廣為宣揚。
二、 邀請傑出校友於師生集會時,傳承其成功之心路歷程,以砥礪後進學子。
陸、 承辦單位:圖書館
柒、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傑出校友推薦google表單https://forms.gle/YGdjuoLJ7cCLfnWj7